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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问答

    1.什么是阶梯式计量水价?
  阶梯式计量水价(简称阶梯式水价或阶梯水价),是居民生活用水适用的水价,就是把居民家庭每月生活用水量划分为三个等级的阶梯式水量,第一级水量基数,根据“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的原则制定;第二级水量基数,根据“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原则制定;第三级水量基数,根据“市场价格满足特殊需要”的原则制定。
  按照国家规定,阶梯式水价三个等级价格比例为1∶1.5∶2;考虑到武汉市气候特点和用水环境及其他因素,武汉市制定了阶梯式水量(共三级),有两种计算方式:
  第一种是按户计算:对家庭户籍人口4人及以下的,每户每月水量第一级基数为25立方米(含本数)以内;第二级为户月用水量中25立方米(不含本数)至33立方米(含本数)的水量;第三级为户月用水量中超过33立方米(不含本数)的水量。
  第二种是按人计算:对家庭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每人每月水量第一级基数为6.25立方米(含本数)以内;第二级为月人均用水量中6.25立方米(不含本数)至8.25立方米(含本数)的水量;第三级为月人均用水量中超过8.25立方米(不含本数)的水量。
  每个等级的水量执行不同的水价标准,详见《武汉市城市供水价格表》
  2.为什么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
  这次供水价格调整改革是按国家、省市政府关于水价改革和节水工作有关政策法规进行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国办发[2004]36号文)明确指出:“调整水价与理顺水价结构相结合,按照不同用户的承受能力,建立多层次供水价格体系,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对用水需求的调节作用。”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鄂政办发[2005]98号文)提出:“各设区的市,要在2007年底以前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其他城市也要争取在2008年底前实行。”供水价格遵循“补偿成本、合理盈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进行合理调整。水价改革的目标是为了建立充分体现水资源价值、优化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水价机制,逐步使水价反映用水的合理成本,促使水的生产运营单位真正实现企业化经营,推动全社会形成人人珍惜水资源、节约水资源的良好局面。
  3.如何实施阶梯式水价?
  武汉市从2006年5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新的城市供水价格。目前,社会各方面对阶梯水价很关心,关注的主要问题有两类,即实施对象和户口问题。初步意见是这样的,对已实施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水户(含一户一表的独立私宅居民用水户)实行阶梯水价。对尚未实施抄表到户工程的其他居民用水户暂执行阶梯水价第一级到户价格。

武汉市城市供水价格表
收费依据:武汉市物价局武价函[2006]16号文  执行时间:2006年5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
(单位:元/立方米)

用水类别
供水价格

污水处理费

到户价格

























 

  按户计算方式
(对象:家庭户籍人口4人及4人以内)
  按人计算方式
(对象:家庭户籍人口5人及5人以上)


  户月用水量中25立方米(含本数)以内的水量;   月人均用水量中6.25立方米(含本数)以内的水量;
1.10 0.80  1.90

  户月用水量中25立方米(不含本数〕至33立方米(含本数)的水量 ;   月人均用水量中6.25立方米(不含本数)至8.25立方米(含本数)的水量;
1.65
0.80
2.45



  户月用水量中超过33立方米(不含本数)的水量。   
  月人均用水量中超过8.25立方米(不含本数)的水量。
2.20
0.80
3.00
  行政事业用水 1.50 0.80 2.30
  工业用水 1.65 0.80 2.45 
  经营服务用水 2.35 0.80 3.15

  特种行业用水

4.80  0.80 5.60

  4.如何理解新水价从2006年5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
  按照行业惯例先用水,后抄表;水表每月抄见一次。这次武汉市物价局规定“从2006年5月1日抄见水量起”指的从2006年4月份的实际用水量开始执行新水价,3月份及以前的按老水价计算收取。
  5.为什么2006年3、4月份的水费按1.7元/立方米收取?
  实施抄表到户工程后,抄表收费方式进行了相应改革,实行双月抄一次水表。那么,用户2006年3月份和4月份的实际用水量成为5月份抄见水量。而3月份和4月份这两个月的水价涉及到老水价与新水价的问题。这次对两月抄见一次的居民生活用水户表,在2006年5月抄见水量收费时,采取按老水价单价0.70元/立方米和新水价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级单价1.10元/立方米的平均值0.9元/立方米计算水费,加上污水处理费0.80元/立方米,到户价格为1.70元/立方米。
  6.实施阶梯式水价的用户如何计算当月水费?
  实施阶梯式水价后,按照家庭人口不同,分别采取按户计算或按人计算的方式,确定阶梯式水量,分为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用水量,然后按相对应的水价标准计收水费。
  按户计算方式:其对象为家庭户籍人口4人及4人以内的用户。在户月用水量中,第一级水量为25立方米(含本数)以内的水量,按第一级到户价格1.90元/立方米计算;第二级水量为25立方米(不含本数)至33立方米(含本数)的水量,按第二级到户价格2.45元/立方米计算;第三级水量为超过33立方米(不含本数)的水量,按第三级到户价格3.00元/立方米计算。用户当月水费按实际用水的阶梯式水量及相对应的阶梯式水价标准计算。
  按户计算方式举例:
  例:一居民家庭户籍人口4人,某月用水30立方米,当月水费计算如下:
  第一级水量(25立方米)×第一级到户价格(1.9元/立方米)+(当月总用水量30立方米减去第一级水量25立方米)×第二级到户价格(2.45元/立方米)=59.75元 ,所以,该用户当月水费为59.75元。
  按人计算方式:其对象为家庭户籍人口5人及5人以上的用户。将当月水表抄见量除以户籍人口数就是月人均用水量,在月人均用水量中,第一级水量为6.25立方米(含本数)以内的水量,按第一级到户价格1.90元/立方米计算;第二级水量为6.25立方米(不含本数)至8.25立方米(含本数)的水量,按第二级到户价格2.45元/立方米计算;第三级水量为超过8.25立方米(不含本数)的水量,按第三级到户价格3.00元/立方米计算。用户当月水费按实际用水的阶梯式水量及相对应的阶梯式水价标准计算。
  按人计算方式举例:
  例:一居民家庭户籍人口5人,某月用水50立方米,当月水费计算如下:
  当月总用水量(50立方米)/家庭户籍人口(5人)=当月人均用水量(10立方米/人)
  第一级水量(6.25立方米)×家庭户籍人口(5人)×第一级到户价格(1.9元/立方米)+(第二级水量8.25立方米减去6.25立方米)×家庭户籍人口(5人)×第二级到户价格(2.45元/立方米)+(当月人均用水量10立方米减去第二级水量8.25立方米)×家庭户籍人口(5人)×第三级到户价格3.00元/立方米=110.125元 ,所以该用户当月水费为110.125元。
  
7.低保户在实行新水价后有无补助?补助后是否实行阶梯水价?
  
武汉市人民政府2006年出台新水价方案是特别慎重的,为保证低保家庭在执行新水价后生活不受影响,原享受的供水补贴(每户每月5元)和污水处理费补贴(每人每月2元)保持不变,另新增供水补贴(每人每月2元)。以三口之家为例,低保家庭每月补贴金额17元(5元+6元+6元),相当于每月免费用水9立方米。低保家庭实行补助后,其生活用水按阶梯式计量水价执行。
  8.家庭实际居住人口超过5人,如何计算阶梯式水价?
  
家庭户籍人口在四人以下,因家庭成员来往暂住而实际居住人口超过四人的,请用户提供住宅所在地的社区、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用水人口证明(其中一种),即可‘按人’计价;若用户未提供用水人口证明,则实行‘按户’计价标准。
  9. 用水人口证明怎么核定?
  家庭人口4人以下(含4人),不需要开具用水人口证明,供水部门将自动采取按户计算方式计收水费。
  家庭人口5人以上(含5人)用户户籍地址与用水地址一致,且户籍人口与用水人口一致时,用户可凭户口到供水营业部门办理按人计算方式计收水费手续。
  家庭人口5人以上(含5人)用户户籍地址与用水地址不一致,或户籍人口与用水人口不一致时,可凭住宅所在地社区、街道或村委会等部门提供的用水人口证明,到营业部门办理按人计算方式计收水费手续。
  家庭人口5人以上(含5人)用户,每年底须凭户口或证明到营业部门重新核准一次用水人口数。如未重新核准的用户,次年营业部门恢复按户计算方式计收水费。
  住宅用于生活居住的,按居民生活用水计价;若另作他用,按相应用水类别计价。
  10. 用水人口证明有效期多长?
  按人计算方式计收水费的用户,每年12月25日前须重新提供用水人口证明。否则,次年1月起自动转为按户计算方式计收水费。
  11. 家庭人口变化了怎么办?
  实行阶梯水价的用户,如家中常住人口发生变化,水表户主应及时到辖区供水营业部门办理用水人口核定手续,次月生效。
  12. 团结户用水怎么算?
  多户共用一块水表,其房屋产权和户籍都是独立的“团结户”,同样适用阶梯水价收费。“团结户”总人数4人以下(含4人)的,不需开具用水人口证明,供水部门将自动采取按户计算方式计收水费;总人数5人以上(含5人)的,则需持住宅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用水人口证明(其中一种)到辖区供水营业部门办理手续,确认按人计算方式计收水费。
  13.独立私宅共用水表如何计收水费?
  多家独立私宅用户共用一块水表(结算水表),称为总表计量方式。总表计量用户应按规定到供水部门申办一户一表手续。未办理一户一表手续之前,暂按总表计量方式收费,即按阶梯水价第一级到户价格1.90元/立方米计收水费。
  14.单元共用总表户如何计收水费?
  对尚未实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单元共用总表户,暂按阶梯水价第一级到户价格1.90元/立方米计收水费。
  15.混合用水,水价怎么算?
  武汉市物价局武价商字[1999]101号文件规定:“确定五类水价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水户有多种用水情况,要分表分类计价,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分表计量,水价从高掌握。”例如,餐馆用水与居民生活用水共用一只水表,属混合用水,只能按“经营服务用水”性质收取水费。因为混合用水不属于“居民生活用水”性质,所以不能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
  16.出租户如何计收水费?
  出租户用于非居民生活用水的,按所属用水类别计收水费;
  出租户有混合用水情况的,按混合用水规定计收水费;
  出租户用于居民生活用水的,按阶梯水价计收水费。若生活用水总人数4人以下(含4人)的,不需开具用水人口证明,供水部门将自动采取按户计算方式计收水费;生活用水总人数5人以上(含5人)的,则需持住宅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用水人口证明(其中一种)到辖区供水营业部门办理手续,确认按人计算方式计收水费。
  17.用户一处住宅多表如何计收水费?
  用户一处房屋有两只及两只以上水表的,按用户该处住宅所有水表月用水总量合并计算。
  18.抄表周期超过1个月,如何确定各级阶梯水量?
  按照阶梯水价的规定,阶梯水价按月确定阶梯水量,家庭人口4人以下的,一个月内用水25吨按一级水价计算。可在实际工作中,抄表员不可能很精确的以月为周期,在固定的日期完成对每家每户的抄表。为便于实际工作中的计算,经过向物价部门申请备案,水务集团出台了一套细则。该细则将每一级的用水量精确到“天”,先将一个月内的阶梯水量(一级为25吨)÷一个月的天数(30天)=每天的阶梯水量(一级为0.833吨/天),然后用每天的阶梯水量×抄表间隔天数=为抄表周期内的阶梯水量。为了不让用户觉得吃亏,对小数点后的数字,采用“去尾数进一”的方法处理。具体计算方法见下例:
例一:家庭用水人数为4人或4人以下
用水人数:2人;
上次抄表时间:2006/05/06;
本次抄表时间:2006/07/12;
抄表周期:2月(67天);
实际用水量:88吨。
例一计算过程:
1.确定计算方式:本例用水人数 ≤ 4人,则按户计算。
2.确定用水天数为67天(2006/05/06—2006/07/12)。
3.计算阶梯水量
(1)第一级梯量标准:25吨÷ 30天×67天 ≈ 56吨,实际用水量88吨>56吨,则
第一级梯量 = 56吨;
(2)第二级梯量标准: 33吨÷ 30天× 67天 ≈ 74吨 ,实际用水量88吨>74吨,则
第二级梯量 = 74 - 56 = 18吨;
(3)第三级梯量 = 88 - 74 = 14吨。
4.计算阶梯水费
第一级水费 = 第一级梯量 × 第一级梯价
= 56吨× 1.10元/吨 = 61.60元;
第二级水费 = 第二级梯量 × 第二级梯价
= 18吨× 1.65元/吨 = 29.70 元;
第三级水费 = 第三级梯量 × 第三级梯价
= 14吨× 2.20元/吨 = 30.80 元。
5.计算总水费:
总水费 = 第一级水费 + 第二级水费 + 第三级水费
= 61.60 + 29.70 + 30.80 = 122.10 元
6.计算污水处理费:
污水处理费=总水量 × 污水处理费单价= 88吨 ×0.80元/吨 =70.40元
7.计算综合水费:
综合水费=总水费 + 污水处理费 = 122.10 + 70.40 =192.50元

例二:家庭用水人数为5人或5人以上
用水人数:6人;
上次抄表时间:2006/05/06;
本次抄表时间:2006/07/06;
抄表周期:2月(61天);
实际用水量:90吨。
例二计算过程:
1.确定计算方式:本例用水人数6人,则按人计算。
2.确定用水天数为61天(2006/05/06—2006/07/06)。
3.计算阶梯水量
(1)第一级梯量标准:6.25吨×6÷ 30天×61天 ≈ 77吨,实际用水量90吨>77吨,则
第一级梯量 = 77吨;
(2)第二级梯量标准:8.25吨×6÷30天×61天≈101吨 ,实际用水量90吨<101吨,则
第二级梯量 = 90 - 77 = 13吨;
(3)第三级梯量 = 0吨。
4.计算阶梯水费
第一级水费 = 第一级梯量 × 第一级梯价
= 77吨× 1.10元/吨 = 84.70元;
第二级水费 = 第二级梯量 × 第二级梯价
= 13吨× 1.65元/吨 = 21.45 元;
第三级水费 = 0元。
5.计算总水费:
总水费 = 第一级水费 + 第二级水费 + 第三级水费
= 84.70 + 21.45 = 106.15 元
6.计算污水处理费:
污水处理费=总水量 × 污水处理费单价= 90吨 ×0.80元/吨 =72.00元
7.计算综合水费:
综合水费=总水费 + 污水处理费 = 106.15 + 72.00 =178.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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